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置15万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北侧;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购置飞灰储存、制浆搅拌、压滤机、蒸发系统等设备,依托现有土壤资源再利用项目,改造符合标准的主体工程,成品库、原料库、固废仓库、危废仓库等公用工程,建成后形成年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5万吨,副产钾盐2500吨、钠盐7500吨的生产能力。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土壤资源再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于2022年7月13日获批(连环审〔2022〕2001号),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14956527;
电子邮箱:91763917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本次信息公开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公示, 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