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南通江海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50台石墨设备和200台碳化硅设备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通江海石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50台石墨设备和200台碳化硅设备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南通江海石墨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南通市如东县丰利镇陈葛庄村16组枫发工业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成后年产250台石墨设备和200台碳化硅设备。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通江海石墨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如东县丰利镇陈葛庄村16组枫发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於泗鸣
联系方式:1880627011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地 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
电子邮箱:hy_wzb@jshongyu.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