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天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姑苏区金阊街道枫桥路666号A-11、A-12改造工程》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天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姑苏区金阊街道枫桥路666号
A-11、A-12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天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枫桥路666号A-11、A-12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7%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房屋180平方米,共2层,每层层高3米。具体施工内容为:在原有基础上用洁净板隔出房间,墙面进行乳胶漆粉刷、安装吊顶、水龙头等。设立单独诊室、化验室、手术室、DR室等功能区,装修改造进行宠物医院服务。预计建成后年服务宠物2000只。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天洐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枫桥路666号A-11、A-12
联系人:沈总
电话:15195690313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8487347920
电子邮箱:120463428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姑苏区金阊街道枫桥路666号A-11、A-12装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