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苏州新大加油站增设可移动LNG加气站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苏州新大加油站增设可移动LNG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唐家湖袅腰桥南侧;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原址基础上对储罐进行改造,更新加油机、储罐、附属管线及配套设施,改造后全站设30立方米汽油罐2只、30立方米柴油罐1只,加油机4台8枪;新建LNG撬装设备一台(含60立方米LNG储罐1座,潜液泵撬2台,LNG单枪加气机2台)。改造后全站年销售汽油量68t、柴油量285t、加气量410t。
总投资:总投资500.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
(二)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唐家湖袅腰桥南侧
联系人:丁少娟
联系电话:1891558831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9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2-68361805
Email:15117414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