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2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东中市49号、广济公寓、葑门路261号(朱家弄小区)、17号、37号街坊及其他老旧小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姑苏区东中市49号、广济公寓、葑门路261号(朱家弄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道路、排水、管线、景观及葑门路261号(朱家弄小区)的建筑立面等方面进行整改;对17号、37号街坊及其他老旧小区楼道防盗门进行更换维修。以上涉及29幢房屋,511户居民,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道路、绿化整治面积2.94万平方米。提升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管线、景观、建筑和配套设施工程,主要为翻新改善路面;雨污分流,重新梳理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水分流;道路侧边增设边井;规划停车位、增加健身区域和休憩场所;增加安防设施,并对门卫和建筑外立面进行修缮,增加区域绿化等。
本项目于2019年8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19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东中市49号等专项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2月06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行审环评[2019] 80007号。项目于2020年04月26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编码:3205011908190101,施工许可编号:320501202004260102;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06月04日开工建设,2021年10月01日竣工建成。
(一)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污水系统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施工工程。施工期所有废水均妥善处理,不随意排放,对周边水体不良影响较小。
项目实施了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城东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东中市49号重新规划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水分流,道路侧边增设边井;雨水管选用DN300~600雨水管,污水管选用DN400雨水管;广济公寓重新梳理雨污水管网,实现雨污水分流;道路侧边增设边井;葑门路261号(朱家弄小区)雨污水管网翻铺,雨污水改造面积约2300m2,重新布置雨水边井,更换破损井盖。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汽车、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土工布等物体遮蔽、洒水抑尘、控制汽车行驶速度、覆盖弃土、工程完成后及时填埋并种植植被等措施控制废气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噪声,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后,可以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验收检测单位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23日进行了噪声监测,验收监测数据显示,项目选取改造区域的代表厂界点的声环境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依托当地居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指定场合堆放。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区域内已设置多处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生态影响
本项目不新征土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居住用地,建设期引起的水土流失量较小,基本不会破坏到自然植被,场地建成后进行绿化恢复,并对部分现有绿化(绿化率高达30%以上)进行优化提升,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东中市49号、广济公寓、葑门路261号(朱家弄小区)、17号、37号街坊及其他老旧小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962156366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3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2019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东中市49号等专项整治)项目验收意见.pdf
2019年小区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东中市49号等专项整治)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