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2022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井地面集输完善(一期)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总投资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万元,占总投资的3.4%。一期建设内容:8-4计转站新增50m3/h 离心泵一台以及 10井式自动选井计量撬一套(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2022年9月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关于2022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井地面集输完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地环审[2022]575号)予以批复。项目于2023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4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4年4月19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2024年5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2022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井地面集输完善(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已建成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荒漠绿化。
2、废气
一期工程施工阶段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等各项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施工。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3、噪声
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依托油区内的生活设施,收集后交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生态
本项目一期工程不新增占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对周边动、植物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井地面集输完善(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1日。
2022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地面集输完善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