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1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20日,注册资本850万欧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黄浦江路,公司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数字信号处理系统及卡板、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统,大型工业控制器,新型纺织关键零部件及实验仪器开发、制造;开发和生产电子部件、产品和系统用于:能源传输、分布、可再生能源,铁路控制系统,专业运输,电梯和自动扶梯,自动化设备,安全安保系统,传动驱动系统,电子仪器仪表;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和材料的批发、进出口和佣金代理(不含拍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安装、调试、维护维修、技术变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于2011年申报了《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电子产品生产项目》,于2011年11月25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核意见(常环计审[2011-12]17号),于2011年12月30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环计[2011]439号),于2012年9月10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核准通知,于2012年11月27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审核意见(常环计验[2012]72号);《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业电子产品生产项目》于2012年11月5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核意见(常环计审[2012-11]4号),于2013年3月27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环建[2013]127号),于2014年3月17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审核意见(常环建验[2014]15号);《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扩建印刷电路板组件及其功能模块组件生产项目》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环建[2017]342号),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自主验收;《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扩建印刷电路板组件及其功能模块组件生产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取得常熟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环建[2018]556号),于2019年8月9日完成自主验收。现因市场需求,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480万元在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浦江路现有厂房进行《印刷电路板组件和其功能模块组件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经营范围不变,年增产印刷电路板组件和功能模块组件约100万件,该项目已于2021年8月6日通过常熟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常行审投备〔2021〕1432号。
项目环评审批过程:2021年8月,企业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印刷电路板组件和其功能模块组件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2月8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苏环建[2022]81第0076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2年7月竣工建成。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2年8月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的《印刷电路板组件和其功能模块组件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调查,于2022年8月29日-30日、2022年12月05日-06日(补测夜间噪声)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满足至凯发新泉水务(常熟)有限公司的接管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浦江路
联系人:解洪娟
联系电话:15150366007
邮编:215558
公示期: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4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艾尼克斯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验收前变动环境影响分析10.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