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12号、16号厂房,企业投资2000万元,租赁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12号、16号厂房,面积10192.3m2,建设“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2.2亿件塑料件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增产2.2亿件精密注塑件。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2.2亿件塑料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5月10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2】05第0079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竣工建成,2022年6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对其建成运行“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2.2亿件塑料件扩建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6月20日-6月21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由于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仅租赁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12号、16号厂房,因此无法单独对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废水总排口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无厂区废水总排口数据。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注塑和组装打印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15m排气筒排放,部分不合格品粉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各废气的排放浓度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废保养油、废包装容器、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收集的粉尘交由苏州欣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保养油、废包装容器、废抹布和废活性炭由资质单位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12号、16号厂房
联系人:吴林林
联系电话:13815250184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爱威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增产2.2亿件塑料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