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2021年07月10日,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根据自行编制的《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增产塑料管3000吨搬迁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简称“报告表”),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组成验收组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租赁苏州高新区漓江路66号厂房,租赁面积6274.88m2,于2001年11月15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90.00万香港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再生塑胶制品、模具,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以上产品同类商品的采购、批发业务。
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投资1417万元,通过增加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建设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增产塑料管3000吨搬迁扩建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批复文号:苏行审环评[2021]90003号。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获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号:苏高新项备[2020]298号),同年于2020年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增产塑料管3000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月4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苏行审环评[2021]90003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竣工建成,2021年5月开始试运营投入生产。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1年5月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的《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增产塑料管3000吨搬迁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中科国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6月15日-1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冷却循环水排放口废水中COD、SS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生活污水符合科技城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丙烯腈、苯乙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区内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要求;企业边界氯化氢浓度限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组织要求;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浓度的80%。
3、噪声验收监测数据表明,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容器、废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外售给苏州青芦苇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废包装容器、废油、废活性炭委托常州市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其他方面:(1)企业已于2021年06月0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变更回执,登记编号:913205057325137760001W;
(2)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3)2021年7月10日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漓江路66号
联系人:张圣宝
联系电话:18106222036
邮编:215127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增产塑料管3000吨搬迁扩建项目》公示期:2021年7月11日—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