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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2023 6 月我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该公司于 2023 7 26 日至 2023 7 27 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2023 8月9日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拨云生物美国公司于 2015 9 月在加州尔湾市成立,负责新药研发以及在美国的临床研究;中国公司于 2018 9 月在广州市成立,2021 9 月在苏州市成立全球总部。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美元,因企业发展需要,租用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安路 19 3 202 厂房(租用建筑面积 1226.43 平方米)用于眼药水研发、小试,项目总投资 10000 万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完成 145L 眼药水研发、小试项目的研究工作。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 2022 6 1 日获得《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204-320544-89-01-647724),于 2022 7 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3 1 29 日取得关于对《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环建[2023]05 0024 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 2023 2 月开工,2023 6 月竣工,2023 7 月投入生产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 6 月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该公司于 2023 7 26 日至 2023 7 27 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租赁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制纯水弃水设明管排放,在实验室出口设置采样口,之后与员工生活污水合并接管进入浒东水质净化厂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公司厂房房东于2019927日取得苏州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水管道接通市政雨污水管网许可证(苏新排(2019)许字48号)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研发室为密闭房间,废气经通风橱、超净工作台和万向吸风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以上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外排,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时车间内的主要噪声源是通风橱、半自动灌装旋盖机、超净工作台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通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噪声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一般固体废物即产即清,不在公司内储存,其中一般废包材,委托苏州丰得辛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滤材委托纯水机维保公司处理;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试剂瓶、废实验用品、实验废液、废样、清洗废水、灭菌锅废水、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在调试期间产生较少,尚未转移处置;

危险固废仓库位于车间东北角,占地面积4m2,位于中转准备间北侧,建设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mP1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和速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表C.1限值要求,核算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

厂区内(实验室西侧门口外1m、高1.5m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公司外排仅为生活污水,与产业园其他企业合并排口外排,不具备独立采样条件,本次未采样检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制纯水浓水外排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日均值符合《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3560-2019)2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5)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在生产废水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设置采样口,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安路 19 3 202 厂房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512-88160385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389——95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拨云生物验收正文.pdf

拨云生物医药验收意见.pdf



发布时间: 2023 08 09
拨云生物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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