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快速入口

联系我们

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电话:0512-68361805

传真:0512-68361607
市场部李辉先生:17315212369
市场部邓会超女士:15995715518
邮箱:hy_lh@jshongyu.cn

宏宇环境

HONGYU ENVIROMENT

友情链接

Links

© 2021 copyright  版权所有: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号:                                                                                                                               技术支持:3721网络科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31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里木乡境内、塔河油田托普台区。建设内容:实际部署3口侧钻井(TP234XCHTP136CHTP184CHS86CH暂未部署),在原井基础上进行侧钻,实际产油0.1t/a、产气99.28m3/a。井场集输管线及地面配套的电力、自控、通信均已完善,开发过程中可利旧,主要是配合侧钻井场流程拆安工作。TP234XCHTP136CH无新增占地,TP184CH侧钻井已办理征地手续,TP184CH新增占地1914m2,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本次扩建不新增永久占地。

20229月,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9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对《关于采油三厂2022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地环审[2022]564)予以批复;项目于2023429日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2023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7.84%

验收工作的开展: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3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31228日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20241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次验收报告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和生活污水。钻井废水经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钻井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绿化。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运营期的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三号联合站处理完后进入注水系统;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委托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厂界污染控制要求;场界无组织H2S最大排放浓度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井场四周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水基泥浆、岩屑、一般工业固废、落地原油、含油废物、生活垃圾。本项目无废弃土方产生,施工土方全部回填至挖方处或回填至周边低洼场地;TP136CH钻井期非磺化水基泥浆、TP234XCH钻井期磺化水基泥浆随岩屑、钻井废水一同采用不落地技术处置,现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TP184CH废弃磺化水基泥浆拉运至拜城环保分公司水基泥浆处理站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含油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等,收集后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泥(砂)、含油废物、落地油。本项目自建成运行至今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本项目至验收期间无油泥(砂)、含油废物、落地油产生。后续如有产生,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5、生态

本项目利用现有井场及道路,仅TP184CH侧钻井新增临时占地1914m2,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征地手续;产能建设工程结束后,井场占地范围内设施均进行拆除清理。除井场和道路以外临时占地已平整,植被处于自然恢复过程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采油三厂2022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4314—2024411

3、采油三厂2022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pdf


发布时间: 2024 03 14
采油三厂2022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项目公示关键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