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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31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采油三厂2023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一期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投资16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3.5万元,占总投资的9.47%。一期建设内容:部署1口侧钻井为TK879CH3井,TK879CH3实际年产油量1582.3t。在原井基础上进行侧钻,地面工程依托现有,无新增永久占地。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于20234委托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采油三厂2023年第期短半径侧钻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65取得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阿地环审[2023]311。本项目于202412开工建设,2024119建成。

验收工作的开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202312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20231228进行了现场调查工作,20241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普志诚检测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采样。在现场调查以及验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采油三厂2023年第期短半径侧钻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由库车泓澄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塔河油田三号联合站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用罐车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

1)有组织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无组织

施工期对井场占地进行了压实平整,减少了地面扬尘的产生。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采用木碧工艺流程,原油集输过程中产生油气挥发,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在项目周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采取了基础减振等控制措施,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泥浆及岩屑由拜城环保分公司水基泥浆处理站不落地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压滤废液拉运至西北油田塔河绿色环保工作站,分离后的固相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综合利用;废机油由轮台塔中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废防渗材料及废包装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洗井废液、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本项目还未进行过检修、清管,故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后续如有产生,洗井废液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清管废渣交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5、生态

项目临时占用的建设用施工结束后对井场及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植被在自然恢复过程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编:830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采油三厂2023年第期短半径侧钻(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4314—2024411

采油三厂2023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1).pdf

三期短半径侧钻——验收意见(1).pdf



发布时间: 2024 03 14
采油三厂2023年第三期短半径侧钻(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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