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实际建设内容为对现有TK847CH井实施侧钻,地面工程设施依托现有井场不新增。
2024年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采油三厂2024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以《关于采油三厂2024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地环审〔2024〕288号)予以批复。本项目已纳入采油三厂排污许可管理,已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登记,采油三厂1区登记编号:91650000742248144Q073X。项目于2024年5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1、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岩屑随泥浆在井口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工程结束后送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酸化压裂废水收集在酸液罐内,拉运至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各钻井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油田区域荒漠灌溉。
运期废采出水依托三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阿克苏塔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施工土方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
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洒水压尘,遇到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对机械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维修;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
放喷期间油气通过分离器分离,原油进入罐储存,分离出的气体燃烧放空,伴生气通过燃烧转化成二氧化硫排放。
油井采出的井产物进行汇集、处理、输送至油气稳定装置的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流程;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3、噪声
本项目各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采取了减振和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岩屑随泥浆在井口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合格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污泥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脱水装置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处置;废机油桶装收集后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委托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及废防渗膜,委托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井下作业由建设单位采用带罐(车)作业,作业范围地表铺设防渗膜,做到原油100%不落地。
5、生态
本项目施工人员及各种施工车辆、设备按照规定操作,施工车辆利用已有的油田道路行驶,未随意开设便道;施工过程均划定了施工作业范围,设置了边界标识,严格界定施工活动范围,井场施工材料堆放在划定的施工场地范围内;按照职工培训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乱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定期检查管线;采油三厂EHS部门在闭井期监督拆除工作,避免因固废污染物残留造成生态破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箱:1218948426@qq.com
邮编:830000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拨打电话
(3)写信反馈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采油三厂2024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
2.采油三厂2024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签到表专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