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进行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川崎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苏州高新区建林路668号。为日商独资企业,主要经营开发、生产液压马达、液压泵及其一些组件等。
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决定投资12961.51万元进行本次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经营范围不变,预计年产液压控制阀20000台,年产缸体85200个。
本项目立项及环评审批过程:于2019年取得“川崎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液压控制阀及缸体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在苏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2019-320505-34-03-648245),2020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0年6月5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川崎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行审环评【2020】90184号)。本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6月开工,2020年08月竣工,2020年09月调试。
项目实际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该厂东侧为预留工业用地,南侧为皮拉密封(苏州)有限公司,西侧为厂区内道路,隔厂区内道路为建林路,北侧为GSY吉事宜环境(苏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川崎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内,该工厂东侧为预留工业用地,距离预留工业用地约为10m,南侧为厂区内道路,西侧为第一工厂。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60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3.2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6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522-2019),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同时也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零件边角料、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液压油、漆渣、废漆水、废包装材料、地面清洗废液、废活性炭以及废包装桶。
零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苏州辉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液压油、漆渣、废漆水、地面清洗废液、废活性炭以及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液压油委托苏州众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地面清洗废液、废漆水委托苏州洁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漆渣、废活性炭和废油漆桶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在厂区设有专门的危废仓库设置92m2,一般固废仓库面积253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川崎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建林路668号
联系人:朱晔
联系电话:13584807745
邮编:2151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川崎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液压控制阀及缸体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1年9月3日——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