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2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环评设计制砖机1台等设备;生产工艺为:上料→搅拌→机压。项目审批年产水泥预制砖600万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盐城市大丰区顺鑫建材厂(原大丰市顺鑫建材厂)成立于2007年9月,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沿河西路71号。公司于2007年9月填写了《大丰市顺鑫建材厂免烧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工业类),2007年9月19日取得大丰市环保局项目审批卡([07]年第[A894]号)。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07年10月竣工并进行生产调试。
2022年7月,盐城市大丰区顺鑫建材厂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免烧砖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于2022年9月7日-9月8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20982673940072001W,有效期2020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于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大丰市顺鑫建材厂免烧砖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顺鑫建材厂
建设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沿河路71号
联系人:陈俊书
联系电话:18961957799
邮编:224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大丰市顺鑫建材厂免烧砖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