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九盛路158号
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码头占地1000m2,同时占用苏申外港线右岸岸线约70米,设有2个300吨级船舶泊位,配备了2台吸粮机、6条输送带用于装卸粮食,码头年转运粮食4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1月企业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杨基成,信用编号:BH032957);2021年3月31日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吴开管委审环建[2021]13号)。
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依据检测数据和企业实际生产内容,编制完成了《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司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对码头进行整改,目前各项环境保护工程已落实到位,项目运行至今无环境投诉。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2021年3月16~3月17日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吴开管委审环建[2021]13号)批复的建设内容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
1、废水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码头生活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托运接管至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上产生的舱底油污水交由海事部门指定的单位处置,本码头不接收;场地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无废水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泥砂、清扫稻壳、废粉尘、废布袋、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九盛路158号
联系人:张良
联系电话:1391278600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