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2月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一直从事医疗器械销售服务;2024年1月,因市场需求增大,拟租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嘉陵江路188号1号楼301、302室建设生产一次性无菌耗材、医疗器械(系统)以及氢氧机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一次性无菌耗材129万个、医疗器械(系统)3万个以及氢氧机500台生产能力。该项目已于2024年1月12日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320505-89-01-186043)。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无菌耗材、医疗器械(系统)以及氢氧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了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高新管环审[2024]162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2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05MA1NECAE74001Y。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4年12月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无菌耗材、医疗器械(系统)以及氢氧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12月24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企业为混合排口,监测数据不具备代表性,因此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瓶、废培养基、检测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活性炭过滤棉、废显影剂、废灯管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瓶、废培养基、检测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活性炭过滤棉、废显影剂、废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产业园内物业负责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嘉陵江路188号1号楼301、302室
联系人:赵晨
联系电话:15895584329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巨翊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一次性无菌耗材、医疗器械(系统)以及氢氧机项目》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