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1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年增产2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苏州吴中区郭巷街道淞苇路518号,公司占地面积10.39万m2。公司东侧是吴淞江路;南侧为淞苇路,隔路为小河;西侧为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北侧为淞葭路。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的南宅,距离为220m;
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在原仅为组装的基础上,增购底板UV自动胶水机、自动胶水机、UV固化隧道炉、自动焊锡机、自动螺丝机、自动注油机、恒温恒湿箱、齿轮箱注油机、LDS自动化贴片机设备、组件动平衡测试设备等以及普通车床、万能圆锯床、铣床、线切割机床等设备,对现有组装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自动化能力,提高产品产能;此外,技改后增设焊锡工艺,2#、4#楼3-5层各设一间焊锡室,每间焊锡室30个工位;同时在3#厂房的2F新增1个食堂,共12个灶头。项目审批年增产2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最终全厂年产6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
工作时数:员工2000人,年生产300天,每日1班,每班10h,年生产3000h。
其他情况:厂区内无住宿、食堂,就餐外送厂区内无住宿,本项目新增12台炉灶的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1日,原有“年产4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经吴中区环保局审批(吴环综[2017]4号),与本项目一同验收。
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年增产2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0年8月21日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证(吴开管委审备[2020]228号),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年增产2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28日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吴开管委审环建[2020]155号)。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竣工建成开始调试。
2021年12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年产6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11月29日-30日、12月16日-17日对“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编号HY210722015)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07月07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91320506323964760R001X),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体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25%,用于废气处理和降噪及固废处理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生活污水pH、COD、SS、氨氮、TP、总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河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项目外排COD、SS、氨氮、TP、总氮、动植物油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和2#排气筒外排锡及其化合物浓度和速率最大值符合上海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外排锡及其化合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的无组织标准;
厂区内车间通风口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特别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2的无组织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在生活污水外排口和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生活污水外排口、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科沃斯家用机器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产业园淞苇路518号
联系人:向群
联系电话:15850237969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年增产 200 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