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2026年1月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管制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6年01月26日-01月2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1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20年6月,租赁海安市城东镇星湖路28号海安亿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闲置车间3240m2,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
2020年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8000吨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塑料波纹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7月29日取得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0】360号。该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7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阶段验收,验收范围为:年生产塑料波纹管5334吨)并取得专家验收意见。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目前生产线的技术发展水平,结合公司的技术研发储备、新产品开发状况,综合考虑企业的各项有利及不利因素及市场调研数据,拟投资1000万元在原有车间扩建塑料管制造项目。该项目在原有车间的基础上,购置上料机、拌料机、挤出机、成型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进行扩建。本次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海安开发区行审备〔2023〕508号。项目代码:2306-320665-89-01-564185。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委托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管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15日取得了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海开行审〔2024〕6号。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竣工建成,2026年1月开始进行调试试生产,PE实壁管900吨、MPP电力管180吨、HDPE双壁缠绕管360吨、高密度聚乙烯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180吨、钢丝骨架管180吨。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6年06月03日进行了变更登记,登记编号:91320621MA21RKJB47001W。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6年1月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管制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6年01月26日-01月2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次扩建项目混料粉尘(颗粒物)、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涂塑废气(非甲烷总烃)、危废仓库产生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标准,破碎粉尘(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值及表2标准。项目有机废气综合处理效率达79.4%,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果稳定。
2、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无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冷却水全部循环回用,无废水外排,故废气未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路28号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13681691883
邮编:2266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南通泰润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管制造项目》公示期:2026年6月15日—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