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环保高温阻燃电池包壳体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公司位于昆山市周庄镇周园路258号,租赁昆山盛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部分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2408m2,包括原料仓库、模压开料区、检验区、激光加工区、拉铆组装区、成品仓库、包装区。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热定型用的热风循环干燥箱2台、开料用液压摆式剪板机1台、装配用C套气动压力机4台、开孔用激光切割机3台、云端激光机1台以及模压生产环节的隧道式烘箱2台(实际3台)、不锈钢链网传输带1条、框架式液压机2台(实际3台)、模具控温机2台、模温机2台、水冷式冷水机1台、机械手4台、激光打标机1台、空压机3台、冷冻式干燥机2台、冷却塔2台、气动拉铆机3台以及用于检测的低温落球试验机1台、冲击试验机1台、万能材料试验机1台、固体密度计1台、干燥箱1台、恒温试验箱4台、漏电起痕试验机1台、IP探棒/针1台等设备。
项目审批年产环保高温阻燃电池包外壳20万套(3个零件为一套),为非标产品,规格主要为:1500mm*1200mm*100mm、320mm*190mm*70mm,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阻燃等级UL94 V0级别,耐火等级1200℃*30min不烧穿。执行的为各汽车厂商的企业标准;
项目主要生产工序为GMT40%阻燃玻纤-B5、GMT30%阻燃玻纤-B5的模压成型,修边和热处理,开孔,金属外购件装配,沾水湿软布清洁,激光打码,检验合格包装出厂。
定员和工作时数:本员工42人,年工作日为313天,模压工段(模压准备、布料、模压成型、修边1、修边2、热定型)2班制(12h/班),其他工段一班制(8h/班),模压工段全年工作7512h,其他工段全年工作2504小时;项目内无住宿,员工就餐依托房东。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环保高温阻燃电池包壳体生产项目于2024年11月26日取得了昆山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昆旅度审备〔2024〕192号);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环保高温阻燃电池包壳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3月6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苏环建〔2025〕83第0050号)。
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竣工建成并进行生产调试。
2025年8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项目进行整体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8月25日-26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50731020)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于2025年07月22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20583MA7GEGKE6M001Y;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7%,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建设、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环保高温阻燃电池包壳体生产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一)废水
本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与厂区内其他租赁企业为合并排放,不满足验收监测条件,故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
项目22m高DA001排气筒外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脉冲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平均为99.71%,满足原环评中预估效率90%
核算项目外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厂区内车间东侧门外1米处通风代表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三)噪声
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夜间不生产未进行检测;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区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昆山市周庄镇周园路258号
联系人:张旻
联系电话:13801886760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盛夏新能源汽车材料(昆山)有限公司环保高温阻燃电池包壳体生产项目验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