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沙雅县顺北油气田内,建设内容为新钻顺中412X开发井1口,井深8314m斜,目的层奥陶系一间房组和鹰山组,射孔采用管柱传输射孔工艺,储层改造采用酸化压裂工艺;新建井场1座,新建集输管线4.2km;新建1条35kV电力线为顺中412X井场供电,电力线路约4.2km。
2024年10月,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顺中412斜井探转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1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以《关于顺中412斜井探转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阿地环审〔2024〕639号)予以批复。本项目已纳入采油四厂排污许可管理,采油四厂已于2022年7月28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650000742248144Q021Z。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3月1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1、废水
施工期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工程结束后送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集输管道试压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就地灌溉荒漠;酸化压裂废水采取不落地直接排入回收罐中,运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生活污水排入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
运期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五号联合站处理后回注地层。
井下作业废水送至顺北油气田环保站处理后回注地层。
2、废气
施工期在管线作业带内施工作业,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避免大风天作业等;加强施工管理,缩短施工周期;对机械设备和车辆定期进行检测和保养维修;使用满足现行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的燃料;放喷期间油气通过分离器分离,气体燃烧放空,伴生气通过燃烧转化成二氧化硫排放;采用防喷器组等先进的井控装置,防止和控制井喷事故发生。
运营期汇集、处理、输送装置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流程;定期巡检,确保集输系统安全运行;加强井场生产管理,做好井场的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
3、噪声
本项目各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本项目采取了减振和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污泥与生活垃圾在垃圾由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厂处置;废机油桶装和废烧碱包装袋委托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运营期落地油委托沙雅深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防渗膜由巴州联合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接收处置;井下作业由建设单位采用带罐(车)作业,作业范围地表铺设防渗膜,做到原油100%不落地。
5、生态
施工期在井场周围及道路两侧设置了草方格防风固沙措施;井场采取砾石压盖;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制定了严格的施工操作规程,设立专门的环保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进行环保监督;严禁捕猎珍稀动物。沿线设标志牌,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施工过程中“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先回填深层土,后回填表土层;施工完毕后,清理了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井在道路边、油田区,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991-3166248
邮箱:1218948426@qq.com
邮编:830000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
(2)拨打电话
(3)写信反馈
四、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顺中412斜井探转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1日
1.顺中412斜井探转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