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1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激光刻印在激光焊接、激光热处理、激光切割、激光打孔等应用技术之后发展起来的门新型加工技术,是一种全新的工艺。近年来,随着激光器的实用性的提高,加上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光学器件的改进,促进了激光刻印技术的发展。激光刻印技术目前在国内外工业上的应用正被人们逐渐重视,它以其独特的优点正在取代传统的刻印方法,在各种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模块、仪器、仪表、电机铭牌、工具甚至食品包装等物体表面上,标记出汉字英文字符、数字、图形等,从而在这些领域取得了广泛的应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已将该技术作为工业加工的工艺标准,我国也非常重视这一技术。现在它已经引起了国内越越多生产厂家的重视,必将会代替传统的工艺,给产品生产注入新的活力。因此,激光刻印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在此背景下,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拟在苏州高新区火炬路97号的31#厂房,投资440万元建设年产新型激光刻印机1000台的项目。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新区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厂房,共3幢(30#、31#和47#)以及配电房和门卫等,占地面积为11341.9平方米,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其中31#厂房占地面积367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7.8平方米。本项目利用现有31#厂房的二层中部范围,占325平方米,产品主要为新型激光刻印机,产量为1000台/a,主要用于刻印,生产完成后由松下销售公司进行销售,本次扩建的新型激光刻印机与现有未进行生产的激光刻印机产品并不相同,工艺也不同。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2021年3月委托江苏中升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新型激光刻印机1000台扩产项目》,于2021年4月30日获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档案编号:苏行审环评【2021】90093号。本项目主体工程复工与环保设施建设于2021年5月开始,2021年7月竣工建成并调试,2021年8月投入生产。
验收工作的开展: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对其建成运行“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新型激光刻印机1000台扩产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7日委托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4#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速率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和《苏州高新区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苏高新管2018【74】号)中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要求(浓度为70mg/m3,其中速率按照标准50%执行),同时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均值为65.3%,外排非甲烷总烃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的80%标准(即3.2mg/m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同时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
厂区内(31#厂房车间门口外1m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空压机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狮山水质净化厂排口处理,pH值、COD、SS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废水中COD、SS、石油类排放量满足本环评报告总量控制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北厂界外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西厂界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含不合格品)、锡渣、废擦拭布、废包装容器、吸油毡、废硒鼓、废活性炭以及废胶水。其中锡渣由苏州华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市伟宏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含不合格品)委托苏州鑫达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和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包装容器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中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硒鼓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擦拭布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中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吸油毡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胶水委托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和苏州市吴中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火炬路97号
联系人:翁友伟
联系电话:13382109114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松下神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新型激光刻印机1000台扩建项目》公示期:2021年9月18日—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