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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11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3122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399号,租赁苏州天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现有1号厂房1F南侧部分和2F全部、2号厂房南侧空余厂房、3号厂房全部,建筑面积1800m2,其中11F部分主要为原料仓库,东北角为防爆柜,西南角为危废暂存区;12F主要为组装车间;2号厂房主要为成品/半成品周转区、注塑加工区、废气处理装置等;3号厂房为注塑车间、QC样品间、QC测量间、模具维修区等。

厂区北侧为真北路,隔路为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侧为苏州虹磊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南侧苏州市同进电机有限公司;西侧为苏州市灵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南侧545m荣尚花苑小区。

项目性质:迁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购置注塑机35台、机械臂20台、烘料机28台、模温机60台、热流道3台、粉料机10台、旋转焊接机3台、激光打码机4台、混料机6台、超声波焊接机4台、热泵机组4台。项目利用PPABSPCPA和其他塑料粒子进行注塑和组装加工以及激光打码、水煮、清洗、检验、测试等。项目审批年产注塑件1350吨。

定员和工作时数:本项目员工80人,实际全年工作330天,二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生产时数为7920小时。

其他情况:公司无宿舍,无浴室、职工就餐外送。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2021426日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高新技备〔202172号)。20214月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723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行审环评[2021]90154号)。

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措施于20236月开工,202310月竣工开始调试。

20239月,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搬迁技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3118-9日、20231130-121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31023085)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231024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05720684922B001Z。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

 ()投资情况

本项目投资5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用于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

(一)废水

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与其他租赁企业合并外排,本次未检测。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5米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氨、甲苯浓度和单位产品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丙烯腈、甲苯的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标准。

因进气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较低,DA001排气筒废气处理装置去除效率较低,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67.63%80.89%。核算项目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丙烯腈、甲苯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中二级新改扩建;

厂区内2#厂房的西南侧门口外1米、高1.5米处的通风代表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公司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399

联系人:郭立卫

联系电话17312130092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发布时间: 2023 12 27
速锐达塑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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