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0月委托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1年11月18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66号,在原有租赁苏州福宝光电有限公司八车间(建筑面积2268平方米)基础上新增加租赁机加工车间+九车间(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分别用于手机屏幕背板(即智能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产品扩建和智能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目前有两个厂区,分别为光福镇福锦路8号和光福镇福聚路66号,原有项目均执行了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本次技改扩建项目位于光福镇福聚路66号,此厂区原有审批的“手机屏幕背板产品扩建项目-年产智能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15000万片”完成了审批和验收工作。
公司于2021年9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写《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29日取得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审批文号:苏太管委审环建〔2021〕24号)。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10月初开工建设,2021年10月20日竣工建成开始调试。
2021年10月,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智能手机用OLED屏屏蔽散热模组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江苏锦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1年11月01日-0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R2110401)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本项目没有单独的排口,故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因此未对综合废水进行监测,仅对制纯浓水和清洗废水进行了监测(纯水机排口1、纯水机排口2、清洗线排口1)。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制纯浓水和清洗废水的COD和SS的浓度满足科福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3标准,氨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八车间排风口)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值。
(4)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66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12-66316038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15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