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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123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2018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漓江路与天目山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年产芯片3亿件、光电器件100万件、光学模块5万件、光电系统1000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半导体光电器件及系统的开发研究及生产,主要为薄膜外延生长、芯片加工、光电器件制作、光学模块、光电系统集成等。202024日《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年产芯片3亿件、光电器件100万件、光学模块5万件、光电系统10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的批复(批复文号:苏行审环评【202090054号)。20203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223月项目建成调试,于202466日更新了排污许可手续(许可证编号:91320505MA1W61EQ51002Q),20249月组织完成了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建设两期项目,本项目评价内容仅针对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年产芯片3亿件、光电器件100万件、光学模块5万件、光电系统1000台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废水处理站技术改造,不涉及二期项目《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先进化合物半导体光电子平台新建项目》相关内容。公司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聚集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目录(2018年本)》,公司一期项目属于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别。于2024620日获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认定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年产芯片3亿件、光电器件100万件、光学模块5万件、光电系统1000台项目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通知》(见附件3)。公司一期项目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申请获得战略性新兴产业氮、磷排放总量。由于一期项目环评报告表报告编制时间较早,环评设计含氮磷废水、含砷废水、含氟废水经厂区废水治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现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由于产品对回用水质量要求较高,经废水处理站及纯水制备设施处理后的回用水含有微量杂质,导致刻蚀过程中工件出现少量过蚀现象,从而影响产品质量。因此公司投资400万元,对一期项目现有废水治理站进行技术改造。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项目已通过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407-320505-89-02-85259220248月,企业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水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1030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苏高新管环审〔2024158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69—10日、20251014—15日,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水站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验收

变动情况:对照项目的环评和审批批文,本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建设地点均无变化,项目产能不增加。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文件,本项目无重大变动,纳入环保验收范围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品种类、产能、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生产设施以及产污环节对照环评均未发生变动,项目废水站改造后,废水产生环节和产生源强未发生变动,除NH3尾气废水已接入酸碱废水收集池以外,其他各股废水均有独立的废水收集池,故本次改造项目不涉及废水分质分类收集管线的改造。原抛光、含氟废水经抛光预处理系统(超滤+RO)、含氟预处理系统(化学沉淀+砂滤+除氟树脂吸附)处理后,出水与经过物化预处理的含砷废水、酸碱废水、有机废水混合,一起进入后端处理系统(酸碱pH调节+AO生化系统+物化除磷系统+除砷树脂吸附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散发臭味的工段主要有:序批反应池及压滤机系统区域(废水站站内)、生物系统(A/O池)和除砷物化反应及除磷物化反应区域(废水站外),产生的恶臭气体加盖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再经25mDA008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提升泵、反冲洗水泵、内回流泵、外回流污泥泵(潜水轴流泵)、剩余污泥泵(潜水排污泵)、潜水泵、磁悬浮离心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严格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经厂房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含磷污泥、生化污泥,由苏州康华城市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处理,已签订了处理合同,本项目依托企业已设置的100㎡的一般固废仓库,符合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要求;生活垃圾由苏州康华城市垃圾清运有限公司清运。危险废物为除砷树脂、废压滤机滤布、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水治理)、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处置,含砷污泥委托江苏和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本项目依托企业已设置的30㎡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内设置了防渗漏托盘,符合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要求;危废仓库外张贴了公示牌,并安装了视频监控,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已基本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设置了排放口,废水、废气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存放地已设置标志牌。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漓江路56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512-63938015

邮编:215143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水站技术改造项目》公示期:202615—2026130

长光华芯-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

验收报告-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水站技术改造项目.pdf



发布时间: 2026 01 05
苏州长光华芯半导体激光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废水站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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