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2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项目。
项目取水口设于工业园区二水厂阳澄湖取水口保护区,取水口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水厂取水头部西侧120m处,取水口离岸距离为600m,主要沿阳澄湖大道、中环北线和高铁新城蠡太路铺设,最后铺设至苏州市相城水厂配水井。湖底采用2根DN2000的PCCP管,采用重力自流引水,取水泵站至苏州相城水厂原水管采用2根DN1800管道,单根管道长度22.067公里,输水管线埋深(包括陆地管道及湖底管道)均为1.5米。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7999.5m2,新建取水泵站一座(规模50万吨/日),配套的取水泵房取水能力为30万吨/日,设置取水头部的粗格栅、取水泵房(离心泵、排污泵和闸门等设施)、加药间(加注泵、搅拌器、料仓等)。
本项目为应急水源,平时基本不进行供水,当太湖水源遭受突发水质污染风险的威胁时,通过配水井阀门切换进入苏州相城水厂进行处理后供水。
项目建成后不定期进行取水,进入取水泵房后,一般不加入药品直接输送至净水厂,但在应急情况下,如蓝藻爆发时,会在原水中加入高锰酸钾、次氯酸钠、活性炭进行净化消毒,加药设施位于加药间内,药品存储量为次氯酸钠30m3(5%浓度)、活性炭料仓40m3、高锰酸钾1吨。
本项目于已2016年11月1日取得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中心[2016]325号)。
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和协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由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苏环建[2017]46号,审批时间:2017年6月15日。
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染防治措施分为6个标段进行施工;2017年10月30日,项目取得一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507201710300302);2018年8月28日,项目取得二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507201808280202);2018年10月17日,取得三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507201810170102);2018年9月6日,项目取得四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594201809060102);2018年6月28日,取得五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594201806280102);2018年11月2日,取得六标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20594201811020102),2017年11月1日项目一标段开工建设,工程开始施工;2020年8月15日六标段竣工;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2020年10月工程试运行;
2021年12月,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验收,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14日对验收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11209018)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
1、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租用周边居民住宅,未在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现有设施接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
运行期泵站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工业园区清源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吴淞江。本次验收于2021年12月13~14日进行废水监测,泵站废水总排口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汽车、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期采用设置围栏、物料覆盖、经常洒水、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布局、控制汽车行驶速度、覆盖弃土、工程完成后及时填埋并种植植被等措施控制废气排放。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噪声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在敏感点附近设置声屏障,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后,可以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验收于2021年12月13~14日进行了噪声监测,泵站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废弃土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有序堆放,优先资源化处理,不能资源化利用的,运往指定地点处置。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定点堆放,定期外运。施工人员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行期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影响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采取封闭施工、设置截截留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种草植树恢复植被、采取适当施工方式、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影响、对生态景观的破坏、对陆生生态、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以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COD、SS、氨氮、总磷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工业园区
联系人:白旭明
联系电话:15962233181
邮编:215000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苏州城区第二水源——阳澄湖引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2月10日—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