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液压动力平板车50台、特种工程重载车20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在苏州高新区注册成立,主要生产液压动力平板车、特种工程重载车,现投资850万元在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71号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扩建《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液压动力平板车50台、特种工程重载车20台技术改造项目》,并于2023年10月17日取得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苏浒管审项备(2023)179号),并在同年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液压动力平板车50台、特种工程重载车20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批文(批复文号:苏高新管环审[2023]020号)。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道接管至浒东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2、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涂装工序(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并通过15米高DA001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由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米高DA002气筒排放;丙烷燃烧尾气经DA003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部分焊接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废气和其余部分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噪声、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上述噪声经过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 竣工日期:2024年6月18日
2、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2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大方特种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杨路71号
联系人:沈伟
联系电话:1892199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