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2-13日,2024年7月16-17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及碳排放的要求及中国消费者习惯的改变,汽车行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手动挡变速箱汽车销售占比越来越低,以双离合变速箱为代表的变速箱技术在国产汽车品牌中占据着主要的市场,并随着国产汽车的发展市场容量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围绕着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的技术策划,以比亚迪为引领,以蔚来、理想、小鹏、哪吒等为代表的造车新势力在新能源汽车及纯电动汽车的发展越来越快。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无法满足当前公司发展需要,现急需开展驻车机构产品和燃料电池双极板产品业务转型建设,同时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形势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出资5400万元建设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年增产驻车机构产品80万套、燃料电池双极板产品20万片。
该项目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苏浒新项备[2022]3号)(项目代码为2207-320544-89-02-422293),于2022年7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30日取得关于对《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环建[2023]05第0074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4月开工,2024年5月竣工,2024年5月投入生产调试。2024年5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该公司于2024年6月12-13日,2024年7月16-17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颗粒物和3#、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种固废做到100%处理,零排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及其他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东风精冲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新亭路18号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66161072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月8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