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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苏州高新区金山路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新港市政绿化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0413日在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军,企业地址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25号,投资20000万元,建设苏州高新区金山路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项目,并于201785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建议书批复(苏新环项[2017]186号)。项目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132用地面积7337.1m2,总建筑面积9875.35m2

公司于20179月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高新区金山路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921日取得了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7]186号。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项目压滤液、喷淋废水和冲洗废水经过项目废水站处理(化学混凝+三级脱氮工艺+生物脱氮降解)之后,和生活废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排入狮山水质净化厂。

2、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垃圾处理压缩,卸料和压缩过程中产生颗粒物、H2SNH3气体,经收集后,通过双层喷淋和光解催化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废气及废水处理系统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上述噪声经过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后排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直接送入压缩站进行压缩后运出安全填埋;危险废物包装废物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长期贮存,由运维单位(苏州旭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 竣工日期:20208

2、 调试起止日期:20248—2024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新港市政绿化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25

联系人:蒋站

电话:13862271561

发布时间: 2024-09-22
苏州高新区金山路生活垃圾集运中心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项目公示关键字: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