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高新区通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通安镇固废分拣中心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村绕城高速与苏锡路交界处,该项目于2019年8月22日取得关于对《通安镇固废分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苏新环项[2019]220号),年分拣一般工业废物6.6万吨。
1、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由吸粪车定期清运至市政污水管网,入苏州新区白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分拣后的一般固废委托委托苏州中月鑫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最终进入苏州吴江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各种固废做到100%处理,零排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及其他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高新区通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同心村绕城高速与苏锡路交界处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2-65166591
邮编:215000
公示期:2022年7月25日——2022月8日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