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9日-1月10日、2025年2月20日-2月21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理一期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6月29日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3]05第0143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竣工建成,2024年11月-12月进行调试。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05746235949J002V。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年1月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理一期提升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主要针对现状一期污泥工程进行技术改造,处理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产生的脱水污泥。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9日-1月10日和2025年2月20日-2月2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项目从调试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表5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表6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COD、NH3-N、TP、TN排放满足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其他因子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际路101号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18368189762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理一期提升改造项目》公示期:2026年2月2日—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