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5月、6月进行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06月2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澄浦路50号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规模和内容:年收集、分拣、存放及处置建筑装修垃圾50万吨(不涉及危险废物);
职工人数:本项目员工47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0小时。公司无宿舍、无浴室、职工午餐外购。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转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审批文号:20230050),批复产能为年收集、分拣、存放建筑装修垃圾30万吨(不涉及处置及危险废物);2025年8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签订《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转运中心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三方协议将“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转运中心项目”名称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承担建筑装修垃圾的预处理、分拣、资源化利用及转运等全链条服务,设计规模由原30万吨/年变更为50万吨/年。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于2025年02月07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5〕1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 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11月0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20250102)。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11月开工建设,2026年05月建设完成,开始调试。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对其建成运行“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8日-05月29日、06月16日-06月17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报告编号:HY26050802002、HY26050802003、HY260609024)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编号:91320594MA27LL6M79001V;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备案中。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0%,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建设、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整体验收。
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实际本次项目性质、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项目20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废气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本次未检测。
核算项目外排颗粒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
厂区内车间南侧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外排pH范围、COD和SS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标准。
核算项目外排COD和SS、氨氮、总氮、总磷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三)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澄浦路50号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3862163505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6年06月26日——2026年07月23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材料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