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20万套光伏逆变器及储能电池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9日,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建设“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20万套光伏逆变器及储能电池扩建项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备案号:(苏高新项备〔2023〕262号),项目代码为2306-320505-89-05-148693。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88号科技城工业坊C区2号楼,新增租赁厂房,占地面积6838.13m2,建筑面积6838.13m2。
公司于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20万套光伏逆变器及储能电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1月11日取得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审批意见(苏高新管环审[2024]168号)。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区域管网接入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浒光运河。
2、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灌胶废气和组装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锡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灌胶产生的灌胶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上盖组装工序使用密封胶,主要成分为主要成分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采用集气罩收集,采用“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全厂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废旧擦胶抹布、废胶桶、废旧PCBA、沾胶废物、废活性炭;一般固废主要有废旧组件材料、报废组件材料、废锂电池和包装废物。
其中,废旧擦胶抹布、废旧PCBA、沾胶废物委托苏州市吴江区满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胶桶委托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苏州惠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旧组件材料、报废组件材料、废锂电池和包装废物委托苏州富易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苏州欧德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清运。以上已签订处理协议。
三、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5年9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5日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 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海鹏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588号科技城工业坊C区2号楼
联系人:柯仁杰
电话:18352428597
邮箱:renjie.ke@hyp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