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5年4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注册地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A2楼208单元,法定代表人魏世玉。经营范围:实验动物经营;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实验动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动物垫料生产;实验动物笼具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饲料研发;销售代理;软件开发;饲料原料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应市场需求,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A2楼207/208 单元和325A单元,租赁建筑面积总计约697平方米(租赁合同见附件),投资 100 万元建设临床前研究实验室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实验批次130次,年使用小鼠约60000只、大鼠约4000只。本项目已于2024年8月29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4〕985号,项目代码:2408-320571-89-01-895925)。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临床前研究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2月5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50019。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本项目于2025年2月28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94MADTB58362001Y。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年3月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临床前研究实验室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3月2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水机排水、第四道清洗水、冷凝水、间接冷却水、纯水机排水、反冲洗水、水浴锅和恒温式培养箱排水,废水经市政管网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乙醇、异丙醇溶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生物安全柜收集,动物房饲养动物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经车间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脉动真空高压蒸汽灭菌柜、风冷模块主机、废气处理设施、空压机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基础减震、墙壁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垫料、废无尘布、笼具清洗废液、实验室仪器第一二三道清洗废液、废包装物、培养基废物、废实验器具、废防护用品、动物组织和尸体、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离心废液、废滤材、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垫料、废无尘布、笼具清洗废液、实验室仪器第一二三道清洗废液、废包装物、培养基废物、废实验器具、废防护用品、动物组织和尸体、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离心废液、废滤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芯由厂商回收;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和臭气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 1(工艺废气)标准,非甲烷总烃速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附录C表C.1标准;氨、硫化氢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值,氨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标准;氨、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臭气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7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水不具备单独排放的条件,与其他企业废水混合排放,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凝废水、反冲洗废水、浓水、冷却废水、第四道清洗废水等,废水已接入市政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垫料、废无尘布、笼具清洗废液、实验室仪器第一二三道清洗废液、废包装物、培养基废物、废实验器具、废防护用品、动物组织和尸体、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离心废液、废滤材、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垫料、废无尘布、笼具清洗废液、实验室仪器第一二三道清洗废液、废包装物、培养基废物、废实验器具、废防护用品、动物组织和尸体、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活性炭、离心废液、废滤材委托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废紫外灯管每两年产生一次,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由厂商回收;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本项目固废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A2楼207/208单元和325A单元
联系人:顾经理
联系电话:13962130845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5年4月16日——5月19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苏州旱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临床前研究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