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4日~1月5日委托苏州环优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10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显影剂及其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租赁苏州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车间部分厂房(办公区)、6#车间(显影剂生产车间和显影剂装置组装车间、检测室)、4#(仓库),租赁总占地面积6500m2,建筑面积8000m2。
项目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474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环评设计8条显影剂极其装置生产线,第一阶段仅为2条,包括的设备为配料机1台、(前)上料机2台、高混机2台、挤出机2台、粗粉机2台、超细粉碎机组2台、分级机2台、(后)上料机2台、高混机2台、均质机4台、振筛机4台、压片机2台、包装机2台、装配线1条、打印机2台、空压机组1套、空压机系统冷却塔1台、粉碎冷冻冷却塔2台、挤出机冷却塔1台、袋式除尘器(粉碎机处)2台、袋式除尘器(分级机处)2台。
项目审批年产负电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5000吨、负电非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3000吨、正电非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1000吨、正电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1000吨,本次第一阶段验收年产负电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625吨、负电非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375吨、正电非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330吨、正电磁性显影剂及其装置330吨,仅涉及2条显影剂及其装置生产线。
项目主要生产流程为共聚树脂、炭黑和石蜡等物料经预混和挤出压片后,进行粗粉碎和细粉碎以及分级后,外加添加剂进行混合、均化,再经振筛后,检验合格包装,再与其他塑料和五金零件进行组装,检验合格出厂。
劳动定员:项目环评员工120人,本次一阶段验收员工80人;全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8h,年生产合计7200h,第一阶段全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h,年生产合计2400h。
公司租赁厂房厂区内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环节不涉及废水,仅为设备冷却环节外购的纯水产生冷却水,闭式循环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由房东总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苏州)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
项目厂房房东苏州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排水许可证。
本项目环评中共有8条显影剂极其装置生产线,项目一阶段涉及到的2条显影剂及其装置生产线的挤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二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由15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项目所用颗粒炭碘值为834mg/g。
一阶段涉及到的2条显影剂及其装置生产线的粉碎(粗粉碎和超细粉碎)废气经相应的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2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1+2号生产线分级产生颗粒物通过相应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以上废气(颗粒物,以碳黑尘计)合并一起进入15米高经DA003排气筒排放;
以上未收集到的废气车间无组织外排;项目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以上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点。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以上经设备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油包装桶,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设置面积20m2的危废仓库,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零部件、废纸,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项目设置面积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员工生活垃圾由苏州吴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显影剂及其装置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771468666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
出宝贵意见。
《苏州恒久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显影剂及其装置项目》公示期:2025年1月28日—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