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环贸广场新建锅炉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5年12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苏州环贸广场供热工程,由于商业、办公、公寓供热要求较高,区域集中供热无法满足商业、办公、公寓的供热需求。若采用集中供热对商业、办公、公寓进行供热,将无法应对冬季高峰时期苏州环贸广场各区域热源需求;因此,为了保证充足的供热为其中的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原设计电源供热以满足其供热需求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热水服务;但考虑到后期运营过程中需耗费大量电源,浪费电源的同时经济成本也较高;为寻求既节约能源又能为客户提供充足供热服务又可降低经济成本的供热方式,经综合考虑,新鸿基环贸广场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建设6台燃气热水锅炉为苏州环贸广场供热。故从节约、节能和降低经济成本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新鸿基环贸广场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320594669644705R001Q。
本项目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竣工建成,2025年6月投入生产,调试时间为2025年6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年9月新鸿基环贸广场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环贸广场新建锅炉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5年12月01日-12月0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反冲洗废水和锅炉排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运行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废气密闭收集后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30m高的DA001、DA002、DA003、DA004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水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值均在允许范围内。本项目的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项目在选购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置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和隔声措施进行减噪,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反冲洗废水和锅炉排水中COD、S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新鸿基环贸广场房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18号
联系人:许行磊
联系电话:0512-62807798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9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