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5年10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31日,注册地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江韵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查钧。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随着全球范围内车辆部件、芯片、软硬件等电子行业研究的深入及产业化程度的提升,我国车辆部件、芯片、软硬件等电子企业的研发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丰富了车辆部件、芯片、软硬件等测试行业的产品的种类,促使车辆部件、芯片、软硬件等测试行业的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考虑公司的发展及市场情况,本项目投资5000万人民币,租赁建筑面积为71228m2的现有已建厂房,进行研发测试,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车辆部件、芯片、软硬件研发及测试分析。
该项目已在2024年5月7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405-320571-89-01-339892)。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研发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9月25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H20240212。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竣工建成,并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9月15日进行调试。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9日取得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94MA2664N14K001X。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5年9月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研发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9月1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环保设施(措施)执行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制纯浓水、废冰水、冷却水、配制废水、测试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测试、点胶、镶样、模封、清洁过程中将使用75%酒精、无水酒精、双组分环氧树脂胶A、双组分环氧树脂胶B、防冻液、制冷剂、EMC树脂(环氧塑封料)、甲醇、乙腈、甲酸等,使用过程中将会挥发产生非甲烷总烃,经室内抽风收集,在室外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车辆部件测试过程涉及手工焊接工艺,芯片测试过程涉及回流焊;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在焊接过程中,助焊剂、锡丝中的助焊剂及锡膏中的松香有一定程度的挥发,非甲烷总烃,经室内抽风收集,在室外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芯片失效性分析测试过程中,切割工序将会产生颗粒物,经室内抽风收集,在室外无组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振动试验台、金相磨抛机、精密切割机、机柜服务器、车间通风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防冻液、废抹布、废模具、研磨废液、废样品、废器件、废锡渣、废油、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酸、废碱、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砂尘、废屑、废滤材和生活垃圾。其中,废防冻液、废抹布、废模具、研磨废液、废样品、废器件、废锡渣、废油、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酸、废碱、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砂尘、废屑收集后外售;废滤材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对环境无影响。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氯化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测结果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防冻液、废抹布、废模具、研磨废液、废样品、废器件、废锡渣、废油、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酸、废碱、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砂尘、废屑、废滤材和生活垃圾。其中,废防冻液、废抹布、废模具、研磨废液、废样品、废器件、废锡渣、废油、废包装容器、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废酸、废碱、废铅蓄电池、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树脂、废包装材料、废砂尘、废屑收集后外售;废滤材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本项固废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江韵路9号
联系人:卢春城
联系电话:0512-69999000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11月14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苏州华为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研发测试实验室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