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并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位于苏州市吴中经济区旺山工业园友翔 16 号。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在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尹山湖路西、淞苇路北新建厂区(本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 54171.95 平方米,员工共 1000 人,工作班制为一班制,工作时间 11 小时/天,年工作天数大约为 300 天,产能为年产 250 万台高性能电机。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250 万台高性能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3日取得了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苏开管委审环建【2020】 1 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
(1)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排口废水中pH值、COD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3)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漆包线、浸漆残渣、废漆渣、废铁屑、废抹布、废树脂边角料、清洗废液、废包装容器、废滤材、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芯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漆包线、废铁屑和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给昆山市鑫洪物资废品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废漆渣、废抹布、清洗废液、废树脂边角料、废包装容器废滤材和废和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经过上述处理后,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实现对外环境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区经济开发区吴淞江工业园吴淞路南侧
联系人:严益
联系电话:18606278298
邮编:215104
公示期:2023年01月13日——2023年02月21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250 万台高性能电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