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对本验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嘉得宝置业有限公司汾湖镇城司路以南、甘溪路以东、浙江路以西地块商住用房项目(A5地块)
建设单位:苏州嘉得宝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北京路与浙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嘉得宝置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吴江区汾湖镇汾湖大道558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8912702108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全本公示及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