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09月进行本项目第一阶段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09月2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东路7-1号
项目性质: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东路7-1号;
职工人数: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员工50人;现有项目职工人数520人,扩建后全厂职工人数为570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58天,工作制度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生产时数8592小时。公司无宿舍、无浴室、职工午餐外购。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7月22日取得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常开管审〔2026〕65号)。本项目于2026年7月27日开工建设,2026年8月25日第一阶段竣工建成,2026年8月27日进行调试。
2026年09月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进行第一阶段验收监测,第一阶段验收范围为:生产3D打印材料(线材状)5500t/a,不涉及3D打印材料(粒子状)生产。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日-9月5日、9月21日-9月2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8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581595607492N001Z;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编制中。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第一阶段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占总投资的1.4%,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降噪和固体废物处置。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所涉及到生产工序与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的一阶段验收。
建设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实际建设目性质、地址无变动;
本次第一阶段设备为单螺杆生产线46条、烘箱20台、循环水系统(冷却塔)3台、空压机1台,部分设备尚未到齐,产能未达到设计能力;同时本次第一阶段按照挤出线目前布局对处理设施进行重新设计。
此外,环评中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为270m2,实际1#生产车间2-4层每层设置一个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在厂区西南侧新增一个面积2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现场监测结果
项目25m高的DA007排气筒外排非甲烷总烃、1,3-丁二烯、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氨、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
以上核算项目外排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丙烯腈、氯苯类、酚类、二氯甲烷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苯乙烯、氨浓度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厂区内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
(二)废水现场监测结果
公司厂区生活污水排口外排pH、COD、SS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同时以上浓度均符合常熟市滨江新市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接管要求。
核算项目外排COD、SS、氨氮、总磷、总氮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扩建后全厂外排总量。
(三)噪声现场监测结果
项目厂房东、南、北侧厂界外1米处昼夜间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西侧紧邻其他单位,本次未检测。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东路7-1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62315858
邮编:21500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6年09月28日——2026年10月29日。
苏州聚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功能型3D打印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