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1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是印尼三林集团2001年在苏州工业园区投资4000万美元兴建的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多层高科技特殊功能薄膜(用于农业生产新技术、新型药品及其他相关产品包装,包括聚酰亚胺保鲜膜)(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转口贸易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根据市场需求,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5750万元在现有厂区空地内新建一座两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并新增一条薄膜生产线,同时在现有厂房内新增一条高阻隔性镀铝膜生产线。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0日取得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320571-89-01-542748。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多功能高端聚烯烃薄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3月8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C20210615。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竣工建成,2025年1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多功能高端聚烯烃薄膜扩建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5年1月20日-1月21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均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9#)排放;挤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10#)排气筒排放;拉伸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3#和11#)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加热,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经1根15m高排气筒(12#)排放;废边角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回风袋收集后再利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8m排气筒(8#)排放。项目各废气的排放浓度均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蒸发舟、废布袋和废滤芯)、危险废物(废保养油、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和废抹布由苏州希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蒸发舟、废布袋和废滤芯委托苏州诺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废保养油委托资质单位苏州新区环保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委托苏州巨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抹布未单独收集根据豁免条款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并交由苏州希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一起处置。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368号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3773105968
邮编:215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多功能高端聚烯烃薄膜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1日
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多功能高端聚烯烃薄膜扩建项目验收报告(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