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6月1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位于苏州高新区富春江路188号7号楼403室,租赁建筑面积1088m2,主要进行眼科支架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眼科支架1.万套。该项目现已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109-320505-89-01-19596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眼科支架1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1月29日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文,批文号:苏环建[2021]05第0089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2月竣工建成,2022年3月投入生产。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2年4月,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眼科支架1万套新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2年4月1日-4月2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自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制纯浓水,制纯浓水与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一起经污水管网接管至科技城水质净化厂处理。污水口依托租赁方,企业没有单独的排口,因此未进行监测。
(3)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处理,废活性炭、废培养基、废液、清洗废液、废包装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富春江路188号7号楼4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20254004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朗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眼科支架1万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