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12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04月22日在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尹中南路1969号,建筑面积17615.02m2,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塑料外壳,摄像头、路由器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有项目立项及环评审批过程:《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于2010年3月24日取得吴中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吴环综[2010]76号);《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于2010年9月4日通过苏州市吴中区环保局批复(批文号:吴环综[2010]296号),并于2015年1月7日完成修编报告且通过苏州市吴中区环保局批复(批文号:吴环综[2015]6号),2016年2月5日通过苏州市吴中区环保局环验收,批文号:吴环验[2016]31号。
本项目立项及环评审批过程: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摄像头800万套、路由器200万套项目》,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批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20]80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7月13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22日竣工建成并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摄像头800万套、路由器200万套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3日-12月24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河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合格丝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1#)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后排放;模具加工车间以及产品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较低,在车间内直接无组织排放;同时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网版、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外售至昆山市周市镇鑫宇来环保服务部;废包装容器、废网版、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抹布和废活性炭由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尹中南路1969号
联系人:朱春艳
联系电话:18962139521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摄像头800万套、路由器200万套项目》公示期:2021年4月19日—2021年5月17日
苏州联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摄像头800万套、路由器200万套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