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24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平路8号,该公司扩建生产金属结构件后制程项目于2021年1月26日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年加工金属结构件后制程2.5亿片。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排入苏州市相城区东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杨家湾。生活污水经“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MBR”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本项目喷砂工序配套过滤器回收系统,镭雕、焊接工序配套滤袋除尘器,尾气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表3标准;点胶工序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并自生产车间边界起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喷砂机、镭雕机、焊接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5~78dB(A)左右。采取隔声、减震处理措施和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砂、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的颗粒物、生化污泥、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废砂、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的颗粒物、生化污泥、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宙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委托苏州己任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以上各种固废做到100%处理,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长平路8号
联系人:华豪
联系电话:13222812298
邮编:215143
公示期:2021年5月12日——2021月6日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