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制氮机、制氧机和氨净化设备制造的企业。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苏州高新区中运路222号2号楼厂房面积2350m2,建设“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PSA制氧机60台,PSA制氮机20台,氨净化装置5台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PSA制氧机60台,PSA制氮机20台,氨净化装置5台。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PSA制氧机60台,PSA制氮机20台,氨净化装置5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12月24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苏环建【2021】05第0108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3月竣工建成,2022年4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PSA制氧机60台,PSA制氮机20台,氨净化装置5台新建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3日和2022年7月4日-7月5日委托欧宜检测认证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枫桥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喷漆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负压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酒精擦拭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量较低,直接无组织排放,尾气均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金属废料、废标签纸、废包装)、危险废物(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废料、废标签纸、废包装外售处置;实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由资质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满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中运路222号厂房
联系人:殷雪静
联系电话:13913109826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PSA制氧机60台,PSA制氮机20台,氨净化装置5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6日
苏州纳特云端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PSA制氧机60台,PSA制氮机20台,氨净化装置5台新建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