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26日至27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生产半导体用封装凸球项目
验收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珠江路521号4号楼2楼;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的行业类别和代码: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C3982电子电路制造
实际验收规模:年产遥控器400万只、表面贴装片400万块,与环评要求一致;
实际占地面积:本项目租赁固纬电子(苏州)有限公司部分厂房(4号楼2楼),总建筑面积3240m2,与环评要求一致;
实际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3%,与环评要求一致;
实际工作班制:本项目员工80人,年工作300天,一班制,每班8h,年生产合计3600h。符合环评要求;
公司厂房厂区内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环节不涉及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由房东总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狮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租赁方已取得排水许可证。
验收监测期间,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遥控器、表面贴装片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和各环保治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负荷符合验收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外排仅为生活污水,经房东总排口排放污水厂,本次未检测。
(二)废气
项目15m高的DA001排气筒外排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核算外排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项目厂区内车间南侧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小时均值和一次最大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A.1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外1米处昼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五)其他方面
企业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项目在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设置采样口,在废气处理设施以及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安装符合要求的环保标志牌。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生产半导体用封装凸球项目
一阶段验收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珠江路521号4号楼2楼;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771468666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
出宝贵意见。
《苏州锐智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遥控器、表面贴装片新建项目验收项目》公示期:2026年8月19日—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