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是由佛山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成立的私营企业,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汤浜路17号。
2026年6月我公司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成后全厂情况进行验收监测,检测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至27日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生活污水接管口 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各项指标均满足漕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 3 标准;厂区内厂房外围无组织 VOCs(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效处置,零外排。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汤浜路17号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5235903771
邮编:2150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智能激光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30日
1.苏州市宏石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新建智能激光设备生产基地项目验收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