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10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原址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490号,法人代表孙家文,现由竹辉路490号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80号,租用56文创园6楼西北A630室进行设计、装修、设备购置等作为实验和办公用房,主要进行粮食质量检测、品质检测和食品安全检测,不涉及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6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42万元。该项目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行审项建[2020]15号/项目代码:2020-320571-74-01-301300。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于2020年6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评承诺制批复,项目编号C20200500。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2年2月竣工建成,2022年2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于2022年8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搬迁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09月20日-09月21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由于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仅租赁56文创园6楼西北A630室进行检测实验,因此无法单独对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进行废水总排口监测,本次验收监测无厂区废水总排口数据。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根35m排气筒排放(1#和2#);排放尾气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东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废石英砂、废PP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废RO膜、未沾染试剂实验残渣;危险固废包括废试剂瓶、手套及玻璃器皿、废试剂、沾染试剂实验残渣、清洗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和检测废液。
一般固废包括废石英砂、废PP滤芯、废活性炭滤芯、废RO膜均由纯水制备厂界回收处置,未沾染试剂实验残渣外售处置;
危险废物废试剂瓶、手套及玻璃器皿、废试剂、沾染试剂实验残渣、清洗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和检测废液均委托资质单位(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80号号
联系人:孙家文
联系电话:13701417137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