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1年5月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2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和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尹新路北侧、尹中路西侧,企业投资10000万元新建“苏州市吴中区红旗体验中心及附属办公楼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18029.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7655.6平方米{4S店用房9000平方米(其中销售展厅2500平方米,维修车间6500平方米)、附属办公楼8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74平方米(设备用房374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进场维修量1000台。该项目已取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项目代码:2019-320560-52-03-544961。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和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苏州市吴中区红旗体验中心及附属办公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吴中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吴开管委审环建[2019]63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建成,2020年12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和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市吴中区红旗体验中心及附属办公楼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05月13日-05月14日委托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和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总排口废水中pH值、COD、SS、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吴中河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气筒外排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有组织排放限值;外排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废修车零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砂纸、废零部件及收集粉尘)、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桶、废玻璃纤维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灯管)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修车零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砂纸、废零部件及收集粉尘收集后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漆渣、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桶、废玻璃纤维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灯管由资质单位张家港市华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和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尹新路北侧、尹中路西侧
联系人:顾振飞
联系电话:18550582686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市吴中区红旗体验中心及附属办公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2年3月25日—202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