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及内容和规模:项目审批内容为新建引水泵站45座、敷设管线约88.924km、修建蓄水池187座(新建49座,改建62座,原有利用76座)、疏清障泄洪沟25.59 km等;工程总用地面积16.21hm2,其中永久占地0.66hm2,临时占地15.55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4.70万m3,挖方7.35万m3,填方7.35万m3;借方0.25万m3,就近利用河湖内土方进行施工围堰填筑;余方0.25万m3用于恢复至原河床高程;项目建成后日引水能力3.6万吨,覆盖70m等高线以下种植面积4万亩。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项目于2022年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3年7月12日取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苏太管环批[2023]13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4年11月,公司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项目”进行整体验收,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02日-03日对验收项目进行了敏感点噪声检测,并于2024年11月30日、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09日进行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水生维管植物、陆生维管植物现场监测,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报告(报告编号:HY241226045、HY241226046)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
(一)废水
施工人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接入当地市政管网入金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基坑排水经抽排后进入周边沉淀池进行处理,出水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外借土料场降尘等,禁止外排,对水体影响不大。
引水上山工程仅在干旱期运行,取水规模较小,仅对局部范围内的流速、水位及泥沙产生较低程度的变化等,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很小。
(二)废气
项目施工工地已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洒水,管道铺设完成后及时回填;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三)噪声
项目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施工;施工中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已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及各类风机等运行过程产生,企业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个标段周边村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分类有序堆放,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置符合政府相关管理要求。
运营期项目泵站设备由政府指派的专人进行检查维修,维修产生的维修垃圾由专人带走处理,本项目不产生设备维修垃圾。
(五)生态景观
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工程,工程实施后,由于对水流条件的改善,项目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太湖水体水质;同时引水上山工程促进水体的流动与交换,提高了林区的灌溉保证率和经济作物的产量,同时也增强了地区植物的生物多样性,对水生生态环境和陆生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正效益。
项目方在施工和运营初期的工程区域内,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对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水生维管植物以及2025年01月02日、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09日对陆生维管植物进行了生态调查,结果显示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未产生下降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区西山岛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13771852645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太湖生态岛“三合一”小流域治理项目—引水上山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14日